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华兴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如何正确认定绑架罪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1-20 15:02)    点击:143

  如何正确认定绑架罪

  (一)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绑架妇女、儿童的区别

  这两种犯罪犯罪手段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有明显区别:

  1、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者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一切人,后者则仅指妇女儿童。

  (二)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

  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行为为目的”,实践中大多是健债款,要求“以钱换人”。这种行为从形式上看与绑架行为很相似,但实质上有很大区别:

  1、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后者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以绑架的人自身完全无过错,而后者以绑架的“人质”大多自身有过错(如欠债不还),甚至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有的纯属索然无辜。因此,刑法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

  (三)正确认定偷盗婴幼儿的犯罪性质

  对于偷盗婴儿的案件,应当按偷盗婴幼儿的目的不同,分别定罪。以勒索财物为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应当以绑架罪定罪;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则应当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

  (四)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完全相同。前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后者有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以扣押人质为目的。

  2、犯罪方式不同。前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将财物劫走;而后者则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然后向被绑架人的亲属勒索财物或者向有关方面提出非法要求。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华兴律师提供“公司法务  抵押担保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华兴律师,王华兴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华兴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9257173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华兴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渭南律师 | 渭南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华兴律师主页,您是第2632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