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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能否拒绝指定辩护人的辩护?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1-15 14:26)    点击:150
犯罪嫌疑人能否拒绝指定辩护人的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自己辩护,除法律规定的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外,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指 定的辩护人后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自行辩护。法律规定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有正当理由才可以拒绝指定的辩护人,并且拒绝后,必 须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法院另行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 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 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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