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华兴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汽车未年检强制报废的条件?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1-15 15:55)    点击:191

汽车未年检强制报废的条件?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华兴律师提供“公司法务  抵押担保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华兴律师,王华兴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华兴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9257173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华兴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渭南律师 | 渭南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华兴律师主页,您是第2642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