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部门能通过断水迫使被征收者搬走吗 ?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1-18 17:22) 点击:131 |
征收部门能通过断水迫使被征收者搬走吗 ? 征收部门不能通过中断供水来迫使被征收者搬走。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征收部门采用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者搬走,给被征收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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