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在校受伤伤残八级。在与学校签赔偿以前,学校负责保险的主任和我一块儿去投保的保险公司咨询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告诉我们:八级伤残赔偿金80000元(计算公式:死亡伤残限额40万X20%)。
我们就按理赔员说的八级伤残赔偿金8万元和学校与学校签了赔偿协议。等赔偿金回来看了理赔详单后,发现理赔单上八级伤残赔偿金是91432元(计算公式:八级伤残 22858元/年X20年X20%)。学校只按协议书签的8万元赔付给我们,相差的11432元截留在学校。
我认为:保险公司赔回来的这笔伤残金是给我儿子的,况且理赔详单上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学校不应该截留。----学校截留我儿伤残金的行为合法吗? |